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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花22元吃自助火锅,刚吃两口却被老板嫌弃吃得多,要加钱 世界讯息

来源:看晓天下事 发布时间:2023-02-19 18:00:17


【资料图】

河北邯郸。女子晚上独自一人花22块钱去吃自助小火锅,不料,刚用盘子盛好食材准备饱餐一顿,却正好被老板看到,老板认为女子吃得太多了,必须再加10块钱,说话间还把电源给拔掉了,这让她感觉非常委屈!

女子张女士描述,当天她是一个人来吃的,店里也没有其他人,她就用两个盘子分别装了肉和菜。结果刚端上桌还没吃两口,老板就从屋里出来了,表示她吃得太多了,必须再付十块钱,同时还把电源拔下来了。

看到老板的举动,女子也不愿意吭声,又付给对方10块钱,老板这才重新把电通上。虽然说最后多花了10块钱把问题解决了,但这顿饭,张女士却吃得一点也不香。回家后也是感觉很委屈。

张女士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,母亲第二天就带着她返回店里要钱,最后店家把10块钱退了回来,同时还给她道了歉。

说实话,我实在想不通这位老板的操作,我也吃过几次自助火锅,一般来讲就是分为两种,一种就是那种旋转小火锅,按串算钱。另一种吃多吃少都是固定价格,当然,它的食材不会太丰盛。

很显然,张女士去吃的,就是后一种,吃多少拿多少,只要交完钱,那饭店老板就没有干涉的理由,除非女子浪费的食材过多,否则这10块钱收的一点道理都没有。

从这一点来看,火锅店老板的格局有点太小了,既然是自助,那必然有人吃得多,有人吃得少,看女子吃的多就要收钱,那别人吃得少了他主动退钱了吗?明显这就是双标行为,而且是违法的。

根据《价格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”

张女士进店吃饭前已经按照店家的收费标准交了费用,结果在吃的时候又被要求加钱,甚至还掐断了电源,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?

或许从这一点来看,也能理解为什么女子进店时并没有其他人了,这并不仅仅是10块钱的问题,而是做生意的态度和格局,本来是一个好的推广机会,结果却把自己推到了“风口”,只能说是自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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